海南: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逐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限制

吃瓜电子官网最新热点:海南: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逐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限制

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5803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消息,《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鼓励发展海洋旅游,提升滨海度假、出海观光、海上运动以及休闲渔业等旅游产品质量,丰富邮轮、游艇、游船旅游产品供给,支持建设集观光休闲度假和邮轮、游艇、游船停靠等功能于一体的海洋旅游综合体。 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支持邮轮、游船在深海指定海域或锚地开展旅游活动。 鼓励发展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利用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等旅游交通资源开发精品线路,科学布局房车露营基地,完善交通标识、观景台、旅游驿站、停车场(站)、供水供电、排污、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优化自驾车房车露营服务保障体系。 海南自由贸易港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在准入资格、投资占比、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邮轮母港建设,吸引国际邮轮注册,推动开发国际邮轮路线,发展国际邮轮和外国游客入境旅游业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 (2025年9月30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 第三章 旅游发展与促进 第四章 旅游开放与国际化 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 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置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 展开全文 第二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组织、开展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发展旅游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发展旅游业应当发挥海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深化旅游、文化、体育融合,挖掘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丰富旅游业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发展旅游业应当对接国际标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规划、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依职责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旅游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活动,接受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公益服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行业合理诉求,为会员提供市场拓展、产品推介、交流合作、信息共享、行业培训等服务,推动旅游业诚信建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安全、健康、文明、环保旅游,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和经营低碳、绿色、环保旅游产品。 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和当地居民应当遵守文明旅游公约,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构建和谐、友善的旅游秩序。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旅游业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旅游环境。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旅游公益活动。 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全省专项旅游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跨市县的旅游发展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协商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县、自治县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全省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规划成果应当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汇交至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进行。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旅游发展规划,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 有关部门在编制和调整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规划以及审批或者核准旅游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统筹协调旅游项目、旅游设施、服务要素与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合理预留旅游发展空间。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普查、评价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资源数据库,对旅游资源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更新。 第十条 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治理修复方案,实现可持续发展。 利用自然保护地以及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确定的外围保护地带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得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毁损景观、妨碍游览。 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历史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特有的民族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三章 旅游发展与促进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特色旅游新业态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推动旅游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升级,支持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行业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开发旅游产品,鼓励业态创新、服务创新,丰富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 鼓励结合文化场所、城市综合体、休闲街区、特色小城镇、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建设新型旅游景区、消费集聚区。 第十二条 鼓励发展海洋旅游,提升滨海度假、出海观光、海上运动以及休闲渔业等旅游产品质量,丰富邮轮、游艇、游船旅游产品供给,支持建设集观光休闲度假和邮轮、游艇、游船停靠等功能于一体的海洋旅游综合体。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支持邮轮、游船在深海指定海域或锚地开展旅游活动。 鼓励发展帆船、冲浪、海钓等涉海旅游项目,加大海域使用等政策支持,依法划定涉海旅游活动区域,完善涉海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涉海旅游项目规范发展。 第十三条 鼓励发展森林旅游,支持依法利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公园、湿地、红树林等生态资源,开发森林观光、户外探险、自然科普、野生动植物观赏、养生度假等森林生态旅游产品。 第十四条 鼓励发展康养旅游,利用海南气候优势、生态优势和温泉、冷泉、森林以及黎苗医药等资源,开发医疗康养、气候康养、温泉康养等康养旅游产品。鼓励高端医疗机构、康养机构落户海南,开发健康管理、康复疗养、医学美容等特色产品。 第十五条 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合理利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等旅游资源,开发共享农庄、特色民宿、休闲采摘、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项目,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乡村度假旅游品牌。 第十六条 鼓励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文旅项目、文创产品,创新推出实景演出、原创剧目、科技与演艺融合项目等演艺产品,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和音乐节、影视节等演艺活动,带动相关影视剧取景地成为热门旅游目的地。 第十七条 鼓励发展节庆会展旅游,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和品牌展会,高水平举办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活动,支持打造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东坡文化节、黎族苗族“三月三”节等节庆品牌,打造集展览、贸易、体验与观光于一体的旅游新场景。 第十八条 鼓励发展体育旅游,积极引进、培育和举办马拉松、自行车、高尔夫、帆船、冲浪等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体育训练基地开展赛事展览、教学、训练、观摩、体验、度假等体育旅游产品。 第十九条 鼓励发展低空旅游,支持开展低空观光、低空飞行表演与培训、低空赛事、低空运动等活动,开发直升机、滑翔机、热气球、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等低空旅游项目,丰富低空旅游的形式和内容。推动在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环岛旅游公路驿站等区域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场地。 第二十条 鼓励发展研学旅游,支持利用航天科技、热带农业、海洋、森林、历史文化、美丽乡村等资源,建设研学旅游基地。鼓励与科研机构、高校、博物馆等合作开发研学课程和路线,推动研学旅游与科技、文化、生态等领域深度融合。 第二十一条 鼓励发展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利用环岛旅游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等旅游交通资源开发精品线路,科学布局房车露营基地,完善交通标识、观景台、旅游驿站、停车场(站)、供水供电、排污、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优化自驾车房车露营服务保障体系。 第二十二条 鼓励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培育和引进各类夜间消费业态,丰富夜间旅文体产品供给。推动商场、餐饮、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允许在重点旅游区内设置通宵营业酒吧和娱乐演艺场所。 第二十三条 鼓励开发黎锦苗绣、椰壳贝艺、黄花梨、沉香、咖啡、茶叶、山柚油、热带瓜果等海南特色旅游商品,打造“海南礼物”品牌。丰富高端体育装备、高端文化艺术用品、游艇、房车、航空器等高端消费品市场供应。 第二十四条 鼓励依托海南本地特色餐饮,打造海南美食文化品牌,支持海南美食传承和创新发展。支持建设美食街区等旅游餐饮场所,开发特色餐饮旅游线路,支持举办具有海南本地特色的美食文化节,提升旅游餐饮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支持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项目库,提供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加大旅游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涉及旅游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物流、环保、卫生、消防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交通停车场(站)、充换电站(桩)、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旅游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加强旅游交通运输网络布局规划,在中心城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与景区之间开通旅游直通车和旅游公交专线,支持汽车租赁企业完善机场、车站、景区周边租赁服务网络,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法使用高端客运车辆提供精品旅游客运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救助、投诉处理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旅游者满意度。 第二十七条 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场所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优化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线下服务方式,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辅助器具、咨询引导等无障碍服务。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母婴照护提供便利。 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或者改造无障碍设施、辅助休息设施。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和普及,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旅游产品,提升智慧旅游服务水平。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具有宣传推广、咨询、投诉、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等功能的综合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安全有序流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标国际通行的旅游统计标准,建立健全旅游统计制度,建立旅游统计、旅游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及时、准确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第二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内外旅游宣传推广网络,统筹组织全省整体旅游形象的境外和省外推广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旅游资源的优势和特点组织开展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鼓励利用有关专业会议和会展、博览交易、科技交流、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民族节庆等活动,开展旅游宣传营销。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建立健全与境外和省外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鼓励跨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引进旅游总部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带动旅游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紧缺旅游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对旅游教育的投入和扶持,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职业教育,加快涉外旅游、酒店管理、旅游策划营销等旅游人才的教育和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设立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旅游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 第三十三条 开发和经营景区,应当保护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鼓励建立当地居民合理分享旅游经营收益机制,促进当地居民依法有序参与旅游的资源开发、商品产销、经营活动等。 第四章 旅游开放与国际化 第三十四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在准入资格、投资占比、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外商独资企业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支持国际旅游开发和运营主体以独资、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并购重组等方式落户海南。 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集团和著名酒店管理品牌,推动酒店品牌化、国际化、精细化发展。旅游酒店经许可可以接收国家批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 第三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 鼓励离岛免税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化购物设施,引进国际高端品牌,丰富商品种类,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国际化、高品质的消费环境。 鼓励离岛免税经营主体与旅游业态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离岛免税购物的综合效益与体验价值。 第三十六条 鼓励引进国际高水平演艺活动。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鼓励引进国际高水平体育、电竞等赛事,持续打造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海南(三亚)马拉松、万宁国际冲浪大赛等国际赛事品牌。放宽参赛运动船艇、飞行器、汽车摩托车的入境限制。 第三十七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邮轮母港建设,吸引国际邮轮注册,推动开发国际邮轮路线,发展国际邮轮和外国游客入境旅游业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游艇旅游管制,简化入境手续,降低入境门槛,实行自驾游进境游艇免担保,提升游艇通关便利化水平。 第三十八条 支持高水平建设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品牌,优化国际医疗全流程服务,建立和完善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体系,实施境外患者到海南自由贸易港诊疗的便利化措施,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 第三十九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更大范围的旅游免签入境政策。 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国家的公民,可以免办签证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 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办签证,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实施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的口岸入境,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 香港、澳门地区外国旅游团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办签证,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 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从海南自由贸易港邮轮口岸入境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办签证。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境外线上预订、入境通关、金融支付、网络通信、医疗救助、语言标识、咨询导游等方面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场、车站、港口码头、道路、景区、酒店等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外语翻译讲解人才库,促进智能翻译讲解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外语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提升入境旅游者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场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提高外币兑换便利性。实施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为外国旅游者提供便利化通信。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和旅游服务场所提升涉外旅游服务能力,对接国际标准,体现海南特色,丰富国际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旅游质量国际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标准体系,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国际旅游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四十二条 鼓励引进和培养旅游领域急需紧缺国际人才。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合作办学或者独立办学,培养国际化旅游人才。 符合条件的境外导游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技能认定,取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导游工作,并在规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期限内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导游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允许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报考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执业。 第四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提升旅游对外交往合作水平,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等开展海南旅游开放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友城”“侨乡”等资源,举办海南旅游专门推介活动。加强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旅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章 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 第四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者设施显著位置明示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者设施的旅游经营项目,在向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价格外向旅游者收取其他费用。住宿、餐饮、出租车(网约车)、景区接驳车、索道等的价格应当合法、公正、合理,不得超出明示价格涨价、串通涨价或者实施价格欺诈,不得在明示价格以外收取任何费用。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 第四十五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与旅游者订立合同。鼓励旅行社通过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旅游者订立电子合同。 鼓励、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并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填报有关信息。 第四十六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不得组织旅游者到法律、法规禁止的或者未开放的区域开展旅游活动。 法律、法规对前款规定的供应商有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活动。 旅行社不得安排旅游者前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不符合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合格购物场所进行购物。 旅行社不得采取以下方式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或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一)将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为旅游景点、文化场所、休息场所等列入旅游行程安排; (二)使用语言威胁、侮辱、贬低等方式对旅游者施加压力; (三)以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滞留旅游者、扣留证件或者物品、拒绝安排住宿或者就餐等方式要挟旅游者; (四)暗示或者明示旅游者必须达到最低消费金额; (五)因旅游者未购物或者未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实施歧视性待遇; (六)其他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的方式。 违反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组织、接待青少年研学旅游的经营性的组织者和研学旅游基地,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委派导游或者合格的教育指导人员,并与研学旅游者个人或者组织者签订书面合同。 前款有关经营活动构成包价旅游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研学旅游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投保与研学活动有关的责任保险。鼓励研学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研学旅游经营者代收代购各类商业保险或者宣传投保的商业保险费用,应当与实际投保一致,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捆绑销售。 第四十九条 邮轮旅游业务的旅游经营者和邮轮码头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旅游者邮轮旅游的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警示、礼仪规范、投诉方式等内容。 发生邮轮延误、不能靠港或者变更停靠港等情况的,相关经营者应当及时向旅游者发布信息,告知解决方案,对旅游者进行解释、劝导,旅游者应当予以配合。 除旅游合同约定以及因航运管理或者人身安全保障需要外,邮轮旅游业务的旅游经营者不得限制旅游者在中途停靠的港口、码头下船活动。 旅游者在邮轮旅游活动中或者在发生、解决纠纷时,不得影响航运、港口与码头经营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害相关经营者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通过信息网络为旅游者提供包价旅游服务或者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单项旅游服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二)不得设置默认同意选项或者不以显著方式提示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模糊表述或者不以显著方式提示交易规则; (三)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四)不得实施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线旅游平台内的经营者与旅游者发生旅游纠纷的,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维护合法权益。鼓励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 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应当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低于成本价格的旅游项目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交易机会。 第六章 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依托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旅游安全风险进行监测评估,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旅游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迅速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通告,及时、准确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海事、应急管理等部门完善恶劣天气旅游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风险提示机制,提升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与救援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 旅游经营者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配备足额安全管理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并确保其完好有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旅游景区设置清晰的安全须知标牌和警示标志。 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 景区经营者应当针对旅游高峰期等特殊情形合理设置客流预警阈值,提高客流监测和研判水平,加强运力储备和调配。游客量临近景区核定的最高人数限额时应当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 第五十四条 经营帆船、帆板、潜水、冲浪、水上摩托艇、沙滩车、直升机、滑翔机、热气球、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实施强制性标准加备案制度。 (二)在划定区域内开展活动。 (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设施、设备应当定期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 (四)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为旅游者配备方便快捷的智能定位和紧急呼叫设备。 (五)在不影响航行安全的前提下,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通过悬挂、张贴或者喷涂等方式在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公示标识号牌、核定载客数量和搜救电话号码。 (六)从业人员应当依法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技能证书;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结合旅游项目维护保养标准、操作规程及使用说明等,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七)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旅游者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注意事项、参与风险和禁忌事项,并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旅游者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到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意外情况时,应当按照安全服务人员的指示进行紧急处置。 (八)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当依法投保相关责任保险,并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旅游咨询平台、景区、旅行社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布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名录,引导旅游者选择合法合规的高风险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由高风险旅游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五条 在禁止通行、不具备通行条件或者景区未开放的区域,旅行社等单位或者旅游者不得违反规定组织登山、穿越等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发生旅游意外事故,产生旅游事故救援费用的,旅游活动组织者、被救助人应当承担实际产生的救援费用。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完善旅游市场信息共享、联合督查、联合执法、案件协查、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质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旅游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旅游团队电子合同监管及其他措施,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网上评价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评论调查、旅游投诉分析等方式,开展旅游质量服务评价。 旅游团队可以推选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代表本团队全体旅游者对旅游经营和服务质量实行监督,协调处理旅游服务质量的有关问题。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海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平台,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旅游合同、景区门票、旅游交通运输工具、旅游经营场所等应当明示旅游投诉方式。 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旅游者的投诉,能够当场处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作出处理决定,并回复投诉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投诉人说明理由。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事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并告知投诉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旅游投诉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旅游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和记录其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归集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旅游经营业务或者其他与旅游活动相关的申请时,应当查阅申请人信用状况,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组织旅游者到法律、法规禁止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旅游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导游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 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导游业务。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导游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的失信惩戒措施。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合格购物场所,由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查处,给予通报、罚款、责令关闭经营场所、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第六十五条 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存在不文明旅游行为,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劝阻、制止措施,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拒绝、阻碍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者隐瞒相关事实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本条例未设定处罚但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已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旅游条例》同时废止。 让法治擦亮海南旅游“金字招牌”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解读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海南省旅文厅 2025年9月30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旅游条例》同时废止。 旅游业作为海南四大主导产业之一,不仅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一张靓丽名片。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海南旅游业正呈现多元化、高品质化的发展新趋势:产业发展模式由依赖自然禀赋,转向旅游与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旅游消费需求从以观光购物为主,向个性化、沉浸式体验转变;客源结构也从国内大众市场为主,逐步转向国内外市场并重。特别是国家赋予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战略定位,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水平、更全方位的要求。在此背景下,2001年制定的《海南省旅游条例》已难以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制定新条例势在必行。 《条例》共设9章68条,重点围绕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发展与促进、旅游开放与国际化、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置、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领域开放,促进新业态发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释放消费潜力,为将海南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扩大对外开放,打造旅游国际化新高地 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文件,赋予海南旅游产业诸多特殊政策,有必要通过立法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规制度。因此,《条例》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一章,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目标,率先在旅游领域实施一系列高标准开放政策。一是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的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外商独资企业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允许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海南旅游业发展。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三是推动邮轮游艇旅游开放创新,推动邮轮母港建设和开发国际邮轮路线,发展国际邮轮业务。简化游艇入境手续,提升游艇通关便利化水平。四是支持高水平建设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实施境外患者到海南自由贸易港诊疗的便利化措施,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五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更大范围的旅游免签入境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实施旅游免签入境。六是鼓励引进和培养国际旅游人才,支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合作办学或者独立办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导游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境外人员技能认定合格证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导游工作,允许境外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报考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执业。 促进产业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 海南省旅游资源丰富,热带海岛特色的自然资源在国内具有唯一性。但长期以来海南旅游业还存在明显短板,依托滨海资源开发的旅游产品居多,“旅游+”和“+旅游”产品供给不足。《条例》发挥海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深化旅游、文化、体育融合,挖掘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丰富旅游业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一是突出海南特色,积极推动海洋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演艺旅游、节庆会展旅游、体育旅游、低空旅游、研学旅游、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等特色旅游新业态。二是鼓励开发夜间旅游产品,推动商场、餐饮、文化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允许在重点旅游区内设置通宵营业酒吧和娱乐演艺场所。三是鼓励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和美食品牌,推动旅游产品体系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进一步丰富旅游供给,拓展旅游消费空间。 提升服务质量,让“舒心游”成为海南名片 旅游服务质量是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为解决海南旅游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海南旅游服务质量和形象,《条例》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建立健全旅游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旅游质量国际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具有海南特色的旅游标准体系。二是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违规的旅行社、导游将会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措施。三是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旅游交通体系,同时在入境通关、金融支付、网络通信、医疗救助、语言标识、咨询导游等方面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四是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平台,确保游客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经营乱象 “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市场乱象,是长期以来困扰海南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顽疾,不仅损害游客权益,更是严重影响海南的旅游形象。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一是明确法律红线,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活动;不得安排旅游者前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不符合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合格购物场所进行购物;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或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二是明确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情况,例如使用语言威胁、侮辱、贬低等方式对旅游者施加压力,以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滞留旅游者、扣留证件或者物品、拒绝安排住宿或者就餐等方式要挟旅游者,因旅游者未购物或者未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实施歧视性待遇。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震慑。 筑牢安全底线,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 海南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大力发展帆船、帆板、潜水、冲浪、滑翔机等涉海、涉空旅游项目,满足游客的多样性和个性化需求。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突出、服务乱象频发等问题。《条例》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实施严格管理,设定高标准,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升级,切实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一是明确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实施强制性标准加备案制度,并在划定区域内开展活动。二是明确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三是明确高风险旅游项目从业人员应当依法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技能证书。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

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井陉县、正定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赞皇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辛集市、晋州市、新乐市)

唐山市:(路南区、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玉田县、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遵化市、迁安市、滦州市)

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

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冀南新区、武安市)

邢台市:(襄都区、信都区、任泽区、南和区、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宫市、沙河市)

保定市:(竞秀区、莲池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涞水县、阜平县、定兴县、唐县、高阳县、容城县、涞源县、望都县、安新县、易县、曲阳县、蠡县、顺平县、博野县、雄县、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白沟新城、涿州市、定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

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张家口市塞北管理区)

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兴隆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泉市)

沧州市:(新华区、运河区、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

文 | 镜相工作室,作者 | 周近屿,编辑丨卢枕 文 | 镜相工作室,作者 | 周近屿,编辑丨卢枕 尽管代理了无数竞业限制案件,律师崔灿一直记得一位女孩的故事。 她30岁出头,此前在杭州某大厂工作,几乎每天凌晨两三点下班。一次,她请假去拍婚纱照,没多久就被公司召回,穿着婚纱跑回去加班。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没有意义,选择了离职。 对竞业限制并无概念的她,入职了竞争对手公司,很快被前公司派的侦探拍到了证据。 当年的大年二十九前后,她因为得了严重的气胸在病床上等待手术时,收到了前司的传票。她被索赔两倍年薪,一百五六十万。 女孩经常半夜痛哭,已经确诊重度抑郁。目前案件在一审过程中。崔灿感叹:一个传票轻飘飘的,其实它重量很大。 近些年,竞业协议争议不断。某种程度上,它在职时是管理手段,离职时可以成为围猎普通人的工具。 崔灿长期代理竞业限制相关的案件,去年从团队独立之后,开始只接劳动者一方的竞业限制案件。我们还请来一位互联网行业资深猎头,一起聊了有关竞业协议存在的七个争议,以及被竞业限制困住的普通人的故事。 我们也会讨论,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以及人社部最新印发的“竞业限制合规指引”能为行业带来怎样的改变?从公司角度,为什么要求员工签竞业?员工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以下是镜相工作室与律师崔灿、猎头杜康的对话: 被竞业的普遍年轻,没掌握啥商业机密 镜相工作室:被启动竞业限制的群体画像是怎样的? 崔灿:在我接触和代理的案件中,他们普遍年轻,大部分只有20多岁或者30岁左右,超过30岁的人是少数。 这和竞业限制泛滥有关,之前限制的大多是P8以上高级别员工,现在P5级别的员工都有。 前段时间,一位今年6月刚毕业的年轻人,在北京大兴某大厂试用期一个月,离职后被竞业一年。他说:我不理解,我能掌握什么商业秘密? 法律规定中,竞业限制只适用于三种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大规模的基层员工被竞业,这就是现状。 北京一中院在7月底公布了一组数据,过去五年的竞业限制争议案件比前五年的数量增长了一倍;西南政法大学一位副教授的样本研究显示,受到竞业限制影响的群体77%是基层员工,甚至包括了保安、保洁和前台。 镜相工作室: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 展开全文 崔灿:最多的就是互联网行业,其次是汽车行业,尤其新能源相关公司,然后是制造业,东南沿海地区的制造业其实挺多的。 现在的一个趋势是,竞业限制在蔓延。之前很多没有竞业限制的上市公司也开始启动了,比如大型的连锁超市、医药公司,还有主播行业。 有时候我代理案件,会听到对方说,这是我们公司、行业第一起竞业限制案件,老总发话了,一定要打赢。 镜相工作室:为什么高管被竞业的比例这么少? 杜康:我的工作主要是对接高阶岗位,我有两个感受:P9、P10级别的员工离职时,只要和业务总裁的关系足够好,一般不会启动竞业。即使启动,回去求一下情,就撤诉了;第二,关键岗位上的高管,一般不轻易离职,等着退休,或者离职后创业,或者去传统企业养老,有更多去处。 崔灿:这和我的感触完全一样。 P5、P6级别的员工舅舅不疼姥姥不爱,而高管跳槽反而压力不大,新公司很多时候愿意兜底赔偿金,或者兜底部分;第二,他所享受的规避竞业的手段非常多,新公司愿意花资源帮他配合,甚至允许他居家办公一两年,在居家办公的情况下根本不太可能被取证;第三,他和前公司往往关系不错,经过沟通协调,赔偿金额一降再降,甚至不需要赔了;第四,高管往往有前公司的黑料,前公司很多时候也就算了。 有的时候,拿到商业机密的那群人反而是最有话语权的。 镜相工作室:为什么会出现竞业限制人群扩大化现象? 杜康:这些年,市场处于一个资源内卷的阶段,各家公司业务越来越同质化,他们担心商业机密被泄露。但荒谬的是,大多被竞业波及到的人,反而是不知道商业机密的人。 崔灿:在内卷导致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竞业协议是一个低成本控制离职率的手段,对员工的威慑手段,甚至还能创收。 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个几乎没有坏处和代价的制度,如果我是公司我也会这么做,这是人性或资本的自然逻辑。 镜相工作室:关于这个现象,有什么印象深刻的案例吗? 崔灿:大量入职不满一年的P5甚至更低级别的员工被竞业,我始终没办法说服自己,他们能掌握什么对公司了不得的商业秘密? 我遇到最严重的案子,一个P5级别的员工,被索赔两倍年薪,开庭前把割腕视频发给了前公司的法务,法务、法官和我都被吓坏了。这起案件还在诉讼阶段,正在尝试和解。 高级别员工被索赔的金额,侦探、取证过程更吓人一些。违约金基本是千万级别,股权激励也是千万级别,被冻死在那里,金额累积到非常夸张的数字,压力非常大。他离职之后,前司雇了七个不同的侦探团队调查他,还在车底下发现了GPS定位仪。 还有被裁的员工被启动竞业,这些有名有姓的大厂都出现过这种情况。如果他很重要,为什么要裁员?你还不让他去其他公司?你让他如何生活? 庭审时,我经常会有一种错觉,比如我的当事人只是一个P5级别,公司代理律师一直强调他对公司很重要,参加的项目很厉害。他明明是想让我的当事人“死”,却在疯狂夸他,每次看到这种场景我都觉得特别荒谬。 镜相工作室: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竞业协议的初衷是有其合理性的。 崔灿:很多高管,确实掌握了公司的商业秘密,他们如果在外面开一家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者可以随意加入竞争对手,对原公司造成的打击确实是致命的。 我遇到过类似案例,原公司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愿意付出一切代价,目标不是让原高管赔钱,就是让他从新公司离职。高层不容易撕破脸,但真的撕破脸,挺可怕的。 竞业范围扩大化,“几乎封杀了不止一个行业” 镜相工作室:很多报道显示,竞对的覆盖范围也正在扩大化。 崔灿:很多互联网大厂的竞业限制协议高达四五页,见过的没见过的,全写上去。 我正在处理的一个案件,北京大兴某大厂的外卖业务员工去了蚂蚁集团,因为蚂蚁是阿里的关联公司,他们和阿里是竞对,于是启动竞业,五倍年薪,500万。 我们试图证明这家公司的外卖业务和蚂蚁不是竞对。对方律师说他们的产品APP上面有金融和保险类的业务,所以竞对关系成立。 我都蒙了,这个APP上面还有卖棺材的,按照这个逻辑,我的当事人是不是都不能去卖棺材?我还把阿里持股超过一定比例的关联公司都列出来了,几乎涵盖360行,我的当事人都不能去吗? 这个案件目前正在一审阶段。它指向的是,各家公司竞业协议都覆盖了竞对的关联公司,几乎封杀了不止一个行业,把一个人未来的路全堵死了,属于过度扩大化。 镜相工作室:你们见过的覆盖范围最大的竞业协议是什么样的? 杜康:我见过最多的是列了20多家公司,外加一个“等关联公司”,一旦加了这种定语,前司后续可以随时追责。 崔灿:北京海淀区一家大厂,它的竞业限制协议会列巨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还有四个概述性的兜底条款,比如不能去投资类、金融类、保险类的行业,不能去互联网行业,等等,这个兜底的范围描述非常春秋笔法。 有一次,这家大厂的一位程序员来咨询我,如果离职能不能去卖保险?但竞业协议兜底的第二款是禁止去金融保险行业。所以,尽管他只是其他业务线敲代码的,卖保险也有风险。这是非常荒谬的。 杜康:某种程度上,它成为了控制人的一种手段,而且真正想控制的那批人反而没有控制。 崔灿:我觉得就是出于目前竞业限制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局面,所以最高法才出台了最新司法解释。其中有八个字我印象很深: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很好的概括了这次修法的一个方向。 镜相工作室:中国互联网之所以迅速发展繁荣,一个关键词就是自由,包括人的自由流动。 杜康:我遇到过有候选人被竞业后,直接休息两年。但这种情况在P5、P6级别员工身上很难实现,因为他们的赔偿金额非常低。 崔灿:我的当事人里面,真正敢休息一两年的确实只有极少数的高级别员工,但是大部分的高层,以及几乎所有的基层员工很难真的休息一两年,他们会担心被行业抛弃。 基于这样的担忧,甚至有人同时被两个公司追竞业,他从A公司去了B公司,被A公司仲裁,因为不适应B公司,又去了C公司,B公司也对他启动了竞业。压力非常的大。 我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停下来?他给我讲了很多现实压力,他不敢停下来。我是理解的,但结果确实比较严重。 有限的补偿金和“天价”违约金 镜相工作室: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崔灿: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每个月要付给员工月工资的30%作为补偿金。后续还涉及纳税。 这句话非常诡异,我翻译一下,就是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低于30%。它导致很多公司付出的代价很小。 比如北京大兴某大厂,它的补偿金是20%,几乎算全互联网行业最低。其他行业还有给15%,甚至10%的。 还有上海某大厂,它的竞业体系和其他公司不一样,它有股票竞业。只要有股票激励的员工,离职后很多都会开启两年竞业期,并且在离职后不会给予更多的补偿金,因为在股权激励协议中已经明确了,这就是补偿金的对价,成本就更小了。 镜相工作室:违约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公开报道中,会看到2倍、5倍甚至10倍等数字。 崔灿:没有一个上限的规定。大部分互联网公司是按照年包的倍数计算,也有按照补偿金的倍数计算。 没有违约金上限的规定,也是目前竞业限制领域最大的问题之一。 为什么法院有权酌情调解?你可以索赔5倍、10倍、30倍,但是法院不会判的太离谱,不会过于高于实际损失,一般不会超过一个突破人心理底线的数额。 杜康:相对补偿金是不对等的。比如一个人的月薪4万,30%的补偿金是12000元,但是违约金的基数是年包,加入了奖金、期权等收入后,年包可能是100万,5倍赔偿就是500万。 镜相工作室:你们见过最离谱的违约金的案例是什么? 崔灿:一个非互联网行业的案子,当事人年薪20万,违约金是10倍年薪,被全额支持,赔200万。 目前来看,互联网行业违约金最高的是5倍年薪,但其他行业更夸张,新能源行业10倍违约金的案例很多。 还有一种是定额违约金,无论职级高低、薪资高低,违约金定额100万、200万,甚至300万。 我遇到过一个极端案例,一位上海某大厂的员工被索赔两倍年薪。他很年轻,相当于P5级别的一个员工,没什么储蓄;父亲做生意失败,欠了高额债务;母亲得了很严重的心脏疾病,手术费需要一大笔钱。 后面就变成了两难,赔偿违约金和救他母亲的命,二选一。也是因为这么极端,双方和解了。 还有发生在深圳的一个案子,当事人从一个贫困村走出来,刚入职一年,被索赔两倍年薪。他父亲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儿子在这么光鲜亮丽的公司工作了一年,还欠了这么多钱?这个案子现在还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真的判了,他说真的赔不起。 杜康:如果还不了这个钱呢? 崔灿:你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就是老赖,坐不了飞机,坐不了D字头的火车,去银行办贷款或者是办理出国手续等,都会受影响,代价非常严重,尤其对于二三十岁的人来说。 被侦探跟踪,被侵犯的隐私 镜相工作室:公司针对被竞业员工的调查手段有哪些? 崔灿:最高频的是偷拍偷录。目前最容易被认定的证据,是你在新公司反复进出5到7天及以上的视频。 还有给员工所在的新公司寄快递,签收后可以作为证据。因为上当的人不多,这个手段比较少见了。 一些公开信息也可以成为证据。一家公司官网发了一张两三百人的团建合照,我的当事人在里面,被看出来了;之前汽车行业某知名公司系统bug,把一些竞业人员直接放到了新入职员工的介绍里。这些都是证据。 还有内鬼,尤其针对高级别的员工,这种方式比较常见。我代理的一个案子中,前司派了一个本行业从业人员入职他所在公司,取证后这个人就离职了。 “钓鱼执法”的也有。一个人从A公司去了B公司,又想回到A公司。前司说,我们知道你在哪,你承认,写个道歉信,就回来吧。当事人把什么都撂了,结果公司把他主动提交的证据提交给了法庭。 更夸张的是鼓励告密。比如联系、沟通、鼓励新公司的员工告密;此外,有些被竞业人员被起诉后,前公司找他谈判,鼓励他告密之前的某个同事去了哪里,或者当他入职新公司后,打听某个人在新公司的花名、部门,以及拍照取证。提供信息后,违约金全减或减一半。 镜相工作室:这些调查手段难免会涉及个人隐私,这些证据都会被采纳吗? 崔灿: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和新公司的商业秘密,都会认定为有效。 比如偷拍偷录,他拍你在小区等公共场所出入的情况,不拍你进新公司的工位,不拍你开电脑、开会的场景,拍你刷卡进门那一刻。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报告,其中有一部分是法律分析,论述证据是符合证据规则的。 当然,我觉得法院有一个论述是非常合理的,有一位法官和我说,劳动者采用了很多规避方式,如果这些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采纳,用人单位到底咋证明呢?总不能让劳动者亲口承认吧? 我觉得法官说的有道理,但我仍然会怀疑,我的当事人从A城市到了B城市,新租的房子,才住了一个月,调查报告精确到他住哪个小区、哪栋楼,他们到底是咋知道他住这里的?提交的证据是合法的,但获得这个证据的方式是否合法? 镜相工作室:被竞业的员工有哪些反调查的办法? 崔灿:第三方社保是最常见的方式。但现在有一种情况,P8、P9及以上的高级别员工可以将社保缴在第三方公司;但P5、P6级别的员工只能在新公司缴纳。 在竞对公司缴社保跟裸奔没什么区别,只是前公司想不想搞你的问题,比视频证据严重得多,你没有任何辩驳空间。 常见的反调查方式还有化名、戴口罩和墨镜、更换手机号,不去公司上班,就在公司旁边的咖啡店工作。 还有就是把前司所有的APP全部卸载。这反过来可以推断出,互联网大厂的信息调取能力是很可怕的。我之前遇到一个案例,当事人去某地出差,打车快到目的地,发现有人蹲守拍他。为什么侦探人员知道他要在哪里下车? 这些是常见的一些规避手段,但没有百分百成功的。唯一成功几率很大的方式是居家办公,但这种待遇只适用于高级别人员。 镜相工作室:一些公司出于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会从竞对公司挖人,或者默认接收有竞业限制的人进来。公司层面一般怎么帮助这些员工反竞业? 杜康:要看级别有多高和位置有多重要。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级别够高,新公司可能帮你承担50%或者部分违约金;如果他的位置足够重要,甚至CEO也会出面去找竞对公司的人通融。 你看,连反竞业都分三六九等。 崔灿:现在公司帮忙承担违约金的门槛越来越高,比如北京某公司,原来接收P8、P9级别的员工就帮承担一定比例,但现在级别要求越来越高。 根据经验,我再提供一个视角,新公司把员工从旧公司挖过来之后,员工被发起仲裁,他们的利益会保持一致吗? 举个例子,一位员工跳槽新公司后,被原公司索赔两倍年薪违约金,后来可以60%的金额和解,新公司帮忙付50%的金额,这位员工觉得可以了,付了钱就自由了。但是新公司不同意,不是钱的问题,只要求他必须二审生效之后才帮付这笔钱。因为我现在如果帮你付了钱,你走了怎么办? 我们知道,这种案子二审生效一般要两年时间,所以这位员工其实又被套上了一层枷锁。 这就是另外一个现状,新公司所提供的帮助有限,甚至利益冲突。 “是否启动在公司,是否和解在公司,是否撤诉在公司,他能不强势吗?” 镜相工作室:公开报道中,公司往往都是很强势的一方,体现在哪些方面? 崔灿:基本上主动权都在公司手中。是否启动在公司,是否和解在公司,是否撤诉在公司,他能不强势吗? 一个员工被启动竞业限制,至少有三步很核心:签竞业协议;是否启动;进入司法程序后,涉及到资源的对抗。这个过程中,双方地位一直是不对等的。 比如说签协议,你没得选。不签不能入职;不签走不了离职流程。 杜康:我是否可以就是不签,同时在系统提离职,按照规定,一个月后自动生效,我也可以离职。 崔灿:法律上是这样的。 但很多时候,大家不想闹得太僵;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你不签竞业通知书,原公司不给离职证明。公司这样是违法的,你可以去仲裁,但是公司不会承担特别严重的后果。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其实你入职时就已经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合同里都包含这个协议,离职时签的内容叫做竞业启动通知书,或者生效通知书。 只是通知你,你爱签不签,不签也生效。但有时候有些公司会把通知书的内容,写得比原先签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苛刻得多,比如原来规定2倍违约金,离职时提高到了5倍,这种时候肯定不能轻易签。 至于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资源的悬殊,更显而易见了。 镜相工作室:公司启动竞业限制的标准是什么? 崔灿:我觉得有两个大的标准。一个是级别,很多大厂的规则是,无论是哪个部门的员工,只要超过一定级别,就启动竞业;第二是部门,公司有一个核心部门,这个部门员工无论级别高低都要启动竞业。 当然,每家公司都会有具体的细化的规则,有的规则甚至写了几万字,详细到每一步到底该怎么判断和设置。 杜康:从我接触的案例和感受来看,我觉得没有特别明确的标准。 如果真要说标准,第一个是和领导的关系好不好?这会影响到离职是否会被启动竞业,以及你的竞业会不会被取消。第二个标准,你是否是老板身边核心的那个人?比如你永远是做得最好的,老板非常看重你,100%是开竞业的。这个时候,竞业协议会成为挽留或管理员工的一种手段。 镜相工作室:进入司法程序后,关于双方不平等的情况,可以举个例子吗? 崔灿:我感触最深的,是公司的地理优势。 竞业限制案件的管辖原则是归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管,各家大厂基本都是主场作战,这也是所谓“南山必胜客”的由来。 我并不是说公司会和司法机关有不正当往来,不会,至少我代理的所有案件是没有的,但是他们对仲裁员、法官确实更加了解,他们有更多的沟通渠道,更容易表达意见。 地理限制还会显著增加劳动者的成本,如果一个人换公司后换了城市,无论从心理还是实际支出上,都会受到影响。 举个例子,有一次我去某大厂所在地开庭,找了很久才到,对方的律师说,仅仅去年,他来了30多次,我感觉他像回家一样。尽管我做了充足准备,但我还是有缩着的感觉。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尚且如此,有些劳动者是自己打官司,他甚至对司法流程都不熟悉,可以想见他的体验了。 总之,竞业限制案件中,劳动者没什么主动权,这种不平等本质上源于附属性,普通员工对公司有经济和人身附属性,没办法。只有当一个人级别特别高的时候,才有能力和大公司掰掰手腕。 内卷,是竞业异化的根源之一 镜相工作室:请介绍一下竞业协议在国内的发展情况。 崔灿:竞业协议诞生于11世纪,初衷和核心目的是保护公司商业秘密。2008年,竞业限制规定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它到现在也才17年的历史,是很年轻的。 刚开始,它运用的情形并不多,经济在快速发展,没有人在乎这件事。 公开报道显示,在目前可查询到的判决中,2011年仅2例,2016年为132例。按照北京一中院公布的数据,自2020年至2025年6月,该院审结涉竞业限制劳动争议案件432件,占同期劳动争议案件量的3.72%,比2014年到2019年增长了一倍。 3.72%是个什么概念?每100个劳动案件中大概有4件是竞业限制案件,这个比例挺吓人的。 从个人感受来说,大概在2021年和2022年,互联网行业的竞业限制案件开始出现爆发趋势。 杜康:和我的感受差不多。我从2018年开始做猎头,之前都还好,但这两年总会听到某个人被竞业了。 更具体的感受是,从2024年开始,各大厂开始疯狂开启竞业。竞业条件也变得更严苛,比如说之前可能现金竞业半年,现在变成现金竞业一年,之前期权竞业一年,现在变成两年。 这两年,各大厂业务越来越同质化,比如淘宝做了看短视频的逛逛,字节开始做电商,京东开始做外卖,大家在抢的是同一波流量,同一波用户,同一波人才。 镜相工作室:崔律师刚入行时,客户是公司,从过往经验看,公司的视角和诉求是什么? 崔灿:我觉得这也是竞业限制异化的一种表现。之前,公司确实是怕商业秘密泄露,核心诉求是让某位员工从跳槽去的公司离职,或者让他害怕,不要干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现在大部分公司的竞业限制已经制度化,量化为KPI,甚至成为一种创收的手段。 我有很多同学在大厂法务部,有时候会提到业绩还不错。我听到竞业限制和业绩还不错连在一起,就觉得很荒谬。 镜相工作室:根据两位的经验,哪家互联网公司涉及到的竞业限制案件最多? 崔灿:去年,可能是杭州某大厂和上海某大厂多一些,今年受外卖大战的影响,这几家多一些。 杜康:当属大海某大厂。 镜相工作室:两位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某位负责竞业相关工作的员工,离职时也被竞业了? 杜康:有,很正常的情况。就像负责裁员的HR,最后走的人也是他自己。 崔灿:某大厂一位负责抓竞业的员工,离职后,出于各种原因入职了竞对,很快被竞业。他说,之前还创新了一些抓人的技巧,后来用到了自己身上。 这个画面很讽刺,砍别人的刀最终落在自己身上。 “多输的局面,没有赢家” 镜相工作室:竞业限制异化后,导致的问题是什么? 崔灿:主体泛滥,补偿金标准过低或者不明确,违约金没有上限的规定,这是竞业限制本身三个最大的问题。 它导致了两个问题,第一,它没办法发挥本来的作用,掌握商业秘密的高级别员工有很多手段逃避;真正被竞业的人大多是不掌握商业秘密的基层员工,违背了竞业协议的初衷;第二,违背了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这个大原则,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和繁荣。 杜康:有的时候会变成私人泄愤的工具。比如和领导关系不好,他会利用职权启动竞业。 还造成了普通人精神上的压力。竞业协议已经成为很多人跳槽时的绊脚石,或者说它变成了你往前迈进一步时顾虑、恐惧的东西。 损害了大家自由流动的权利,造成了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让人挺心寒的。 崔灿:一个多输的局面,没有赢家。 镜相工作室:在平衡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方面,有哪家公司做得比较好? 杜康:小红书不就取消竞业限制了吗?但没有一家互联网公司跟进,通过这件事也能看出,公司还是会焦虑、恐惧,害怕好的人才真的会带走有价值的信息或机密。 其实真正好的人才,待得很舒服,公司发展好,有选择权,反而不会离开;当感受到压迫,大家才产生离开的念头。 现在我们90后都在逃离互联网,很多00后也不愿意入职互联网公司。一辈子就活几十年,不如把每一天活得开开心心,我经常劝我的候选人,人生不仅只有在大厂P5升P6、升P7、P8这样一种选择。 镜相工作室:没有一家大厂跟进,是否可以理解为,至少在目前阶段,还没有足够良性的商业土壤或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 杜康:我觉得是没有的,但我觉得再过几年,加上互联网从业人员没有那么多了,竞业协议会取消或更完善。 崔灿:我觉得应该把能够替代竞业限制的制度完善,比如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和商业秘密泄密制度。 美国的加州没有竞业限制,是因为它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非常完善,跳槽后一旦泄密,处罚非常重,甚至要被关进去。 咱们目前商业秘密泄密的取证确实有点难度,但一直在慢慢完善,可以保持期待。 镜相工作室:推动或者完善法律制度,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想完善竞业协议本身,最现实可行的方法是什么? 崔灿:提高补偿金,同时给违约金设置上限。一个是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一个是减少用人单位的收益。 比如支付不低于50%的赔偿金,甚至就按规定支付30%的赔偿金,已经会让很多公司肉疼;违约金不得超过年薪的一倍或两倍,或不能超过已收取补偿金的3倍。 各家公司就没有动力去做这件事了。 还有,去发声、去讨论,当这些声音和故事汇聚到一起,意义挺大的。 镜相工作室:从现实可行的角度,关于竞业限制,对普通人有什么建议吗? 杜康:和你的领导一定要搞好关系。 这是我作为猎头会和每个候选人都说的话,走得越温和越好,一旦闹僵,你很难确保他会不会把竞业协议当成一个泄私愤的工具;我还遇到过很多案例,因为和领导关系好,被起诉后又撤诉了。 从我的视角再提供一个观察,我们聊了很多被竞业限制的个体案例,有些悲观了。在我的视角里,人员每天是在流动的。作为一个从业七年的猎头,我每年会运作几百人,去年,只有4个人被启动竞业,已经是最多的一年。这4个人,其实最后都没有被真正索赔。 所以,我想说的是,这件事发生在个体身上,是一个足够沉重的结果;但我们也要看到概率,别把大家吓到。 崔灿:从法律的视角,一定要把协议看清楚。 你没办法选择签与不签,但你得把签了什么东西看清楚。这个听着跟废话一样,但很多来找我的人,他真的连签了什么内容、竞业名单、股权激励的内容都搞不清楚。 镜相工作室:听下来,法律之外还是有些建议,法律范围之内,可以理解为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崔灿:那当然,法律不因主观意志而转移。但我是持乐观态度的,竞业限制滥用的问题会越收越紧,我有这个信心。 比如前段时间,最高法发布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竞业协议相关内容。包括竞业协议和竞业限制对非涉密员工无效等。 我觉得影响挺大的,有可能改变竞业限制案件的一些核心规则。 我之前代理的案件,各家大厂提交一个保密协议,证明他的薪资较高,基本上都会被认定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一位法官就要求公司证明员工到底接触了哪些商业秘密,以及和去了竞对公司有什么关系?我一下就感受到区别了。 前几天,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为商业秘密定了性,同时明确了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标准,在竞业限制范围等方面也立了规矩,对竞业限制领域和就业市场都会有积极影响。 参考资料: 晚点LatePost,《竞业协议下沉时代》 晚点LatePost,《调查|全网通缉前员工的互联网大公司们》 央视网,《月薪3500元的保安,跳槽要赔20万违约金?》 中国青年报,《别让“竞业”扩大化》 凤凰网,《被“竞业”一夜返贫,困在百万违约金里的打工人》 上观新闻,《竞业协议变“禁业协议”,最高法出手了丨上观时评》 央视新闻,《最高法:竞业协议对非涉密员工无效》 晚点LatePost,《被竞业之后,把工资加倍还给前公司的人》 上观新闻,《深度|徘徊在合法与合理之间:六问竞业限制协议的“双重困境”》 IT时报,《竞业协议“围猎”大厂基层打工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发布于:道县
评论
全部
还没有人评论过,快来抢首评
抢首评

推荐阅读

慕思X鸿蒙智选联合发布智能床新品;FILA发布品牌网球战略并官宣小布;甜啦啦联名《茶啊二中》|消研所周报

南京晨报 2025-11-06 18:03:09 2541

3000亿天价算力协议背后:OpenAI的“资本大戏”与AGI的泡沫边界

南京晨报 2025-11-06 01:53:56 9437

两大千亿能源巨头筹划重组,河南能源格局15年后再重构

南京晨报 2025-11-06 09:02:27 5091

谁在为AI的狂欢埋单?

南京晨报 2025-11-06 16:51:26 4655

小米大家电进军欧洲;美团Keeta将在迪拜上线;泡泡玛特美国网站访问量翻番 |一周大公司出海动态

南京晨报 2025-11-06 07:10:28 5536

【钛晨报】央行例会最新定调:抓好政策执行,加力支持小微、外贸等;开源鸿蒙新进展:未来可支持全尺寸类人型机器人;零跑汽车回应成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晨报 2025-11-06 19:19:36 7325

银行杀入科创债战场,抢先切分2600亿增量蛋糕 | 巴伦精选

南京晨报 2025-11-06 03:17:53 6192

中国的“气电迷思”:新能源第一大国能否绕过“最清洁”的化石燃料

南京晨报 2025-11-06 03:35:11 2618

美食博主变现辛酸史,对着预制菜尬夸是常事

南京晨报 2025-11-06 13:51:19 3193

78岁“A股好岳父”转女婿2.8亿元股票,身家较巅峰缩水超五成

南京晨报 2025-11-06 01:27:59 2453

安克创新渡劫2025:自燃、召回与非法避税

南京晨报 2025-11-06 02:30:41 1964

一大波00后投资人正向我们走来

南京晨报 2025-11-06 03:25:20 2335

全球第二大铜矿停产,推倒的“多米诺骨牌”如何收场?

南京晨报 2025-11-06 07:27:51 6615

「叔圈天菜」比音勒芬,疯狂攻略年轻人

南京晨报 2025-11-06 02:53:37 3548

山姆、 朴朴们盯上的前置仓,是巨头的游戏

南京晨报 2025-11-06 19:48:28 1796

AI劳动力冲击招聘平台根基,BOSS直聘终要转型? | 巴伦精选

南京晨报 2025-11-06 12:25:29 9807

减肥市场下一个爆点明确了

南京晨报 2025-11-06 11:31:14 9516

医药逻辑的“变局时刻”已经开始酝酿

南京晨报 2025-11-06 09:12:33 4829

有4A景区卖1.17亿元没人要,有景区涨门票却被游客嫌太少?

南京晨报 2025-11-06 02:23:48 9551

儒意收购万达电影后,新故事才刚刚开始

南京晨报 2025-11-06 15:22:41 9943

有友食品,缺的是财务总监吗?

南京晨报 2025-11-06 13:22:02 3127
为您推荐中
暂时没有更多内容了……